农业、渔业相关的设施设备开始升级 浙江以旧换新“扩容”

5月24日,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吹风会上,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海洋经济厅相关负责人分别围绕《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科技攻关实施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

 

科技厅: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如何解决高端制造装备工控软件“卡脖子”?电梯可靠性、隧道安全施工装备可靠性等关键技术以及车用电力电子控制器、低空空域管理等关键技术怎么突破?高性能冷冻透射电子显微仪、力反馈手术机器人等方面如何实现重大突破?如何解决退役动力电池安全高效梯度利用、金属资源高效分离回收等问题?今年5月份省委科技委办公室印发了《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科技攻关实施方案》,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引领支撑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前,在新型工业化、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教育文旅医疗、资源循环利用等5个重点领域部署20个重大攻关任务,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0项以上,取得重大国产化替代成果100项以上,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更加数字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更好满足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科技创新需求。

此外,浙江省科技厅副厅长周土法表示将加强资金保障,在现有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攻关经费,对于立项项目,省财政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资助,鼓励市县联动给予支持,推动省市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财政厅:政策集成、资金统筹、制度创新

“两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还需要更好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其中财政政策是一项重要内容。浙江省财政厅按照“一领域一方案一政策”原则,通过政策集成、资金统筹、制度创新,在全国率先出台财政政策总体方案,并聚焦18个领域和16个重点事项,会同部门制定配套政策和操作细则,形成了全覆盖、可操作的“1+1+N”政策体系。

据悉,浙江省级财政总体方案一共有24项政策,重点支持以下“四大行动”——

设备更新行动。通过试点激励、资金奖补、融资租赁等多种政策方式,集成了18项政策重点支持工业、交通、农业、建筑、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

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集成4项政策支持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厨卫换新四大方面。特别是在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政策基础上,又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扩大了政策支持范围,激发新能源汽车更新换代动力。

支持回收循环利用行动。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的国家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鼓励地方制定支持政策,省级统筹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资金对市县予以奖补。

支持标准提升行动。通过省级适当补助,鼓励市县加大对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的资金保障力度,推动开展全省“换新”标准提升工作。

 

自然资源厅:聚焦“两新”项目的土地要素保障

“两新”项目,和生活生产密不可分,绝大多数是公用设施和产业项目。

对于这些项目用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要统筹予以考虑,合理优化布局,将项目纳入可以建设的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对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项目,在符合用地类型和规模管控的前提下,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选址建设。

近期,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与发改、经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同,积极推动“两新”项目申报国家重大项目、省政府重大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和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争取国家用地指标的保障;纳入到省重大产业项目的,实行省级用地指标保障。对其他项目,我们协调市县人民政府,充分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土地要素来统筹保障项目建设。”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家银说。

根据“两新”项目的类型,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采取不同的供地方式,降低用地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于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而且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非经营性项目,可以以协议的方式供地。当然了,对于经营性项目,我们应该以招拍挂的方式供地。

此外,还积极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用于“两新”项目建设。如果涉及改变现有土地用途,在符合规划、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依法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比如说工业用地可以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用于二手商品的交易、汽车销售租赁点等。企业利用自己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而对新拿地、新开工建设的项目,自然资源部门采取拿地“一类事”、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等集成改革,优化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交易、不动产登记等服务,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能,助力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农业农村厅:推动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提升

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提升是大规模设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内容,经省政府同意,近期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浙江省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聚焦老旧农机装备报废更新、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三个方面,建立健全机制,大力促进农业领域先进设施设备应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主任骆健民介绍,加快老旧农机装备报废更新方面,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将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机具应报尽报,加大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机具、补短板机具推广力度,推进辅助驾驶系统等在主要农业作业装备中的应用,全面落实现阶段农机装备国Ⅳ排放标准。

此外还将推动新建一批标准农业设施大棚,报废更新一批老旧农业设施大棚,提升改造一批农业设施大棚,比如将手动卷帘设备提升改造为智能化或电动化卷帘设备等。

在加快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上,将配足配强粮油生产耕种管收烘等作业环节机械装备,建设集中育秧中心,拓展秸秆收储功能。在保证粮油生产农事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支持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茶叶、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农事服务中心,提高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

潮新闻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到2027年,全省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投资规模预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600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建设提升农业设施大棚面积20万亩以上,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320个。

 

海洋经济厅:让政策红利惠及广大渔民群众

实施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安全工程。浙江省海洋经济厅聚焦“拆、改、换”三条实施路径,统筹推进老旧渔船拆解后新造、其他渔船改造、渔船北斗定位终端换代等重点任务,提升渔船本质安全和节能减排效能,改善渔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

对于船龄20年以上的老旧渔船,会进行引导拆解,以安全、环保、生态、智慧、美观、舒适“六场景”标准为基础对标国际先进船型,新建一批高标准新型渔船,从源头上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水平。

针对船龄在10到20年之间的渔船,着眼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标准,大幅提升渔船生产生活等设施设备整体水平,更新改造一批示范性引领渔船。聚焦渔船火灾隐患、能耗较大和“浙渔安”供电不足等问题,改造提升一批安全性强的渔船。

根据国家关于渔船海上定位终端换代升级的相关要求,迭代升级“浙渔安”系统,突出数字化、自动化引领,推进全省大中型渔船的北斗二号救助终端更换为北斗三号,鼓励小型渔船安装北斗三号,提升渔船装备现代化水平。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争到2027年,完成700艘以上报废更新、3000艘以上更新改造、10000套以上北斗换代,推动全省老旧渔船占比下降到15.5%以内。今年计划是完成报废建新200艘,更新改造1000艘,北斗换代2000套。

浙江省海洋经济厅副厅长张立军说:“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将围绕海洋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一件事’办事流程,开展政策宣讲,加强标准规范制定牵引,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支持渔船融资租赁业务,全方位细化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见效,让政策红利更快更好惠及广大渔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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